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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的总结材料
按照“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的要求,为积极开展好“基层残联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加强乡(镇)、村(社区)残疾人组织的规范管理,提高基层残疾人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残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残工委[2005]4号)和中国残联《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标准》(残联函[2006]83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进一步提高对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认识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结果推算,我区约有XX万名残疾人,绝大多数的残疾人生活在农村,这些残疾人中大多数生活贫困,在就业、就医、就学等诸方面都迫切需要党和政府的关照。而基层残疾人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织保证。近年来,区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居委会)残疾人组织建设,对改善他们生产生活状况、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一些乡(镇)办事处残联无独立办公场地,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二是基层力量比较薄弱,人员较少,无工作经费,缺乏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三是农村残疾人组织无人做事、无钱办事的现象较为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残疾人扶贫、康复、就业、教育、维权等各项工作的深入 ……此处隐藏836个字……残疾人协会要在乡(镇)办事处残联的指导下,在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村(社区)残协各项规章制度齐全,职责、统计列表、服务项目上墙。部分村(社区、居委会)依托当地卫生室建立了残疾人康复服务站。
3.区残联制定了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办法,通过就地就近选聘形式,公开、公平、公正选聘乡(镇)办事处残疾人专职委员0名,村(社区、居委会)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0名,建立了考核、培训、激励、淘汰机制,提高了专职委员综合素质和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结合我区实际,落实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待遇补贴乡(镇)办事处的每人每月0元,村(社区、居委会)每人每月0元,还建立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基础信息数据库(档案),实行残疾人专职委员实名制管理,推行了残疾人专职委员持证上岗,辖区内残疾人专职委员中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亲属比例没有超过20%。
4.加强对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动态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不断优化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结构。每年年末,区残联结合年度目标考试,指导乡(镇)办事处残联对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工作进行考试,对工作消极、能力较差、多数残疾人不满意、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并按照选聘程序更换新的人选。
四、严格标准,统一步骤,确保基层组织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区残联为促进规范化达标工作,已将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要求各乡(镇)办事处残联要将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作今年残疾人工作的一件重要事情来抓,作为残疾人工作的难点来解决,切实摆上重要日程,认真学习和深入研究中国残联印发的《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对照《验收标准》找差补缺,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思路,认真完成规范化建设验收达标任务,确保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规范化目标的实现。